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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研究报告(No.1)》发布 引导社会企业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报道 我国的社会企业萌芽于改革开放时期,在2015年社会创业风潮下初步发展,逐渐形成独特的中国模式。1月12日,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首次发布《社会企业蓝皮书: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研究报告(No.1)》,旨在引导中国社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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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研究报告(No.1)》发布现场 摄影:王辰轩)

根据“中国社会企业行业调查问卷”数据显示,我国对“社会企业”的定义尚未达成共识,有的认为社会企业属于非营利组织,有的认为社会企业是企业,还有的认为社会企业是介于非营利组织和企业之间的存在。因此,社会企业既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特殊的企业,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学界对社会企业的认识有一个共同点,即认为社会企业根植于社会创新。

社会企业是推动我国第三次分配,缩小收入差距和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和助推器,是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创新组织载体。因此,探索中国社会企业的发展历程,展望中国社会企业的发展前景,这对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中国社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根据调查,中国社会企业具有多元法人性质,企业营收普遍存在收入有限的情况。数据显示,65.5%的社会企业是企业法人,有32.2%社会企业是非营利组织,2.3%的社会企业为合作社,这表现出社会企业具有多元法人性质。同时,社会企业目前营收普遍存在收入有限的情况,有47%的社会企业处于盈亏平衡的状态;有35%的社会企业一直处于盈利状态;有18%的社会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蓝皮书指出,中国社会企业的生态系统正在生成。社会企业生态系统的改善有赖于政策法规、融资方案、人力资源和支持机构四个方面的支撑,而社会企业激活社区资源,促进社会创新,也会反哺环境。社会企业分布较多的北京、成都等地在制度供给体系、先进的发展理念、协调的政社关系以及深厚的慈善文化方面都已积累了较好的经验。报告认为,社会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推动和努力,也需要社会企业强大自身、做好战略规划、建立核心竞争力。

中国社会企业未来将走向法治化、专业化、职业化。报告指出,未来,社会企业的发展既面临挑战,又存在机遇,只有通过法治化、专业化、职业化等途径,构建起发展支持网络,平衡社会企业的商业和公益属性,才能更好地发挥治理效能。(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曹继军 通讯员 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