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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仓契约”,300年前的中国市场经济
文汇报
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曹树基教授带领团队经过八年潜心研究,发现了数千件明清以来的契约以及数百种各式文书,让曾经以为消失殆尽的清代乡土文化、生活,穿越百年完好展现在人们面前。
想象中,300年前的清代边远乡村,应该是刀耕火种的落后农业社会。但石仓契约却展示了完全不同的事实:过去300年间,这个交通不便的山区乡村维持着高度市场化的经济生活,村民们用契约约束、规范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形成了传统中国乡村的“契约精神”。大家所共同遵守的秩序不是过去所理解的“礼法”,而是规则清晰的市场机制。
在国内历史学界,利用一个小小村庄的契约文书研究能得到如此之多的成果,实属罕见。石仓也因此引起了海内外学者关注,哈佛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校的教授们先后到访。
华丽建筑后的契约文书还原真实社会
2007年4月,曹树基教授和团队的王媛副教授在浙南丽水市松阳县南部的石仓一处山坳中,见到了一片壮丽的古建筑群。古建筑群保存完整、规模宏大,甚至有人称其为“浙江建筑史上一大奇观”,但是相关文献资料却寥寥无几。
根据王媛副教授后来的深入研究,清初康熙年间定居于此的闽汀客家移民,在经营商业成功后,通过建造绚丽奢华的建筑夸饰自己的财富。在这些建筑中,常常有粗大且雕饰精美的斜撑构件,被当地居民称为“牛腿”。一块“牛腿”的造价,相当于将近1000斤米,而在现存石仓古建筑群的每一栋建筑中,都有六七块这样的“牛腿”。
曹树基教授出于历史学训练的敏感,直觉地意识到,能够建造如此华丽建筑的家族,很有可能存留有丰富的历史资料。他向当地一位小学校长阙龙兴询问这里是否有“祖先留下来的写了字的东西”。
不久,阙老师向他展示了清代雍正至民国年间的100多件“写了字的东西”,正是历史学研究者所梦寐以求的“契约文书”。由此,在大屋角落中尘封已近百年的石仓契约的面纱被揭开了。在历史系支持下,阙龙兴在他家中设立了契约整理工作室,将自己寻访得到的石仓契约文书修复、扫描,然后将原件还给村民,将扫描件交给交大整理出版。
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研究团队的章毅教授用三年多时间破解石仓特有的金融借贷组织与宗教团体的结合体——定光会与五谷会。最初,村民们由于神灵崇拜结合在一起,定期集会逐渐发展出融资功能。在这些组织中,人们随着市场变动灵活地调整利率,其对市场与价格的敏感,丝毫不逊于现代金融业者。
曹树基教授自从2007年首次发现了百余件清代雍正至民国年间的“地契文书”以来,近十年间,先后发现契约文书达7000余件,均被称为“石仓契约”。
在中国史学界,甲骨文、秦汉简牍、敦煌文书、徽州文书与内阁大库档案,被称为20世纪四大史料发现。所谓徽州文书,是指在徽州地区发现的契约文书、家谱、账簿、以及其他普通民众生活中留下的文字资料。石仓契书也是同类材料,是帮助人们发现了中国前近代历史的另一条线索。
账册中的商业秘密
曹树基教授和他的助理蒋勤博士从十几册泛黄的账本中破解了这个秘密——18世纪中国市场的故事,在这里可以找到丰富的样本。
清朝康熙年间,阙氏宗族从闽北迁徙到石仓定居,族人阙其兴兄弟开始在这里经营铁砂炼铁业。阙氏因铁业致富,随后购买土地、建筑大屋,造就了今日石仓之土地契约和清代建筑两大特色。
石仓并没有含量丰富的铁矿,只有终年不断的山中溪水,将土壤中蕴含的铁砂逐渐冲刷下来。阙氏祖先们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发展起延续二百多年的手工业炼铁。每年农历二、三、四、五月及十一月,山民从山中砍柴烧成木炭送往阙家的炼铁场——阙彤昌号的铁炉。工人们则在溪水上层层设闸,淘洗积累铁砂。
铁砂与木炭都有专门的供应商,源源不断送往阙彤昌号铁炉。从这里炼出的铁,则顺着松阴溪,汇入瓯江,最终抵达温州。而温州的供货商们,又源源不断地将铁材运往当时中国工商业最发达的区域——江南。从石仓到温州,从温州到江南,从那些字迹凌乱难以辨认的账本中,我们逐渐可以看到一个生机勃勃的18世纪中国市场。
道光后期开始,由于受到道光经济危机和太平天国战争的影响,石仓铁业走向衰落,很多石仓阙氏家庭的经济步入停滞期。
不过到光绪年间,由于转向服务区域市场,石仓的铁业又开始活跃起来,并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初。当时石仓铁炉一年的产量,按人均每年用铁1市斤计,足够9万人使用。民国年间,阙家后代靠着炼铁收入,创办电厂和碾米厂,成为松阳现代工业的创始人。甚至“大炼钢铁”时,只有石仓阙家帮助设立的铁炉最为成功。清代的传统炼铁业,居然为现代工业开启了道路。
石仓文书因为“落后分子”才劫后余生
在过去的石仓,有一个对立的两极:积极分子与落后分子。他们之间力量的消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民间文化的存与毁。
自从2006年以后,朴实憨厚的阙龙兴凭借他在村中良好的人脉,从自己的家族和村庄开始,细心地打听。短短几个月,契约的数量增加到1000张,继而达到2000张、3000张。至2009年6月,石仓已经发现的各类契约、执照等已经达到5000份。除此之外,在石仓还找到几百种分家书、账本、山歌册、戏本、蒙书、医案、科仪书等,数量庞杂。
与徽州六县不同的是,在石仓及周边地区,并没有古文书市场。村民对于前人留下的各类文书,大多数持有珍惜与敬重的心态,轻易不示人,更不用说出售给文物贩子们。
曹教授说:“我本来以为,除了个别地区以外,民间文书大多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灰飞烟灭了,完全没想到,我们这一代人居然还有参与发掘此类文献之机缘。”
今天所见石仓土地契约,其实并不是历史时期所存之全部。尽管存量颇多,但据村民告知,损毁的数量更多。
今天的石仓村民,讲起文革时期的查烧地契,绘声绘色。有人说,某家门口的契约文书,烧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晨,灰烬还是红的。也有人说,那家人烧的,不是真正的契约文书,而是墙上撕下的大字报。但是在石仓的下宅街一带,并不见有契约的发现。据当地人说,这是因为,文化大革命时,那里是石仓乡政府所在地,“有积极分子”。而且那里也是阙氏宗祠的所在地,又是石仓主庙——夫人庙的所在地,因此这里一向被认为是当地的政治中心、社会中心和文化中心。其民间文书难于逃脱焚毁的命运,是可以理解的。
《石仓契约》第一辑中的前四本,出自阙祖兴和阙祖杨两位的收藏。装有契约的一个大木箱,置放在阙祖兴家的楼上,而木箱的钥匙,却由阙祖杨保管。这个木箱收藏的土地契约以及相关文献,数量多达1000件。出版前,课题组专门征求两位老人的意见与授权,议及文革时的情况,颇为感慨。他们说:“我们将这个大箱子藏了起来。这是祖宗的东西,不能被烧掉。”言词间又透出一份自豪。
契约对房地产交易“跳价”的制度性安排
石仓契约本来就是一个整体,各收藏者所收契约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正如各收藏者之间,本身就存在着非常亲近的血缘关系。
完整的土地契约格式由正契、找契和契尾组成。但也有相当多的契约形态是正契加契尾、找契加契尾,仅有一例是正契加一找契,加二找契,再加契尾。
所谓正契,指的是第一次田地买卖时订立的契约;所谓找契,指的是卖主因种种原因,向买主追加的田地价格;一次追加不够,偶有再次追加者;所谓契尾,则是政府在印制好的单据上写明新契契主、交易田亩、交易金额、税收额等,并盖官印,以示确认。此类契约,也称“红契”。
也有相当部分的契约并没有到官府办理过户手续,由于没有盖印,所以称为“白契”。
一般说来,找价是因为土地价格上涨,卖主心理失衡,而要求买主补充的价格。但由于地价的上涨,往往以年,或十年为单位,所以,在其他地区,土地的找价,也常常是以年,或数年,或十数年,甚至数十年为单位要求追补的。
石仓的情况完全不同,找契与正契的时间差,通常以天,或十数天,或数十天为单位,也有同一天订立卖契与找契的,甚至有找契在前,正契在后的。
严格地说,石仓村的田地找价,其实就是正价的一部分。在订立正价的同时,也订立找价。或者,买卖双方议定一个双方可以接受的价格之后,再将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正价,一部分为找价。由于只有个别的地契存在“再找”之情,所以,石仓村民这一行为,可以被认为是杜绝真正“找价”的制度性安排。
由于正契、找契与契尾拼成的三联单上与接缝处,均盖有官印,因此,可以认为政府同意这种正价与找价并存的制度。
更有甚者,有些名义“找价”,甚至是在政府确立了正契的合法性之后产生的。举例说,如果有人将其田地的交易契,交付官府盖印确认;一段时间之后,他同样可以将同一田地的找契,交与官府盖印确认。
另外,正契与找契的相距时间很近,而正契或找契与契尾的时间有时相距却甚远。一般情况下,正契或找契与契尾的时间间隔会有几个月、一年或几年,也有更长的,极端者可以多达数十年,如有一份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五月二十日订立的找契,其契尾时间为嘉庆十三年(1808年)四月,其间相隔41年。
课题组初步研究表明,所谓找价,在很大程度上是与土地“绝卖”联系在一起的。统计表明,单纯“正价”的金额一般只有“正价”+“找价”的三分之二。土地出售过程中单纯的卖价,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土地的抵押。因此,石仓的土地市场可以分为土地买卖市场和土地信贷市场。
在石仓,有各类契文写作格式的“应用文大全”。只要将各个要素依次填入即可。此外,在抄件中,卖田契的契主以及在见人、中人等所画押,无法临摹。初步研究证明,在石仓,异姓之间的田地交易,中人的地位相当重要,如同宗之间的交易,中人的地位则下降,甚至不要中人,只要同宗族的在场人即可。
来源:《文汇报》 2014.08.07 第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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