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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蓝学友助理教授在《中国法学》发表论文

近期,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助理教授蓝学友在《中国法学》(2025年第5期)上发表学术论文《区分自然犯与法定犯的新标准:主体性法益/主体间性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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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指出,“自然犯/法定犯”不是一组形而上的犯罪分类,而是一个贯通犯罪学、刑法学和日常生活世界的知识节点。以悖德性标准区分自然犯与法定犯,是贯通犯罪学、刑法学与传统生活世界的关键;而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显著分化的现代社会,区分主体性法益与主体间性法益并以此为标准区分自然犯与法定犯,是贯通犯罪学、刑法学与现代生活世界的关键。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定犯刑法知识体系,应当立足“犯罪学—刑法学—生活世界”三向贯通的体系视角,以法定犯处罚正当性问题为主线,一方面运用主体间性法益观化解“法定犯地方性与刑罚普世性矛盾”和“法定犯变动性与刑罚稳定性矛盾”,另一方面以主体间性法益观为指导解释我国法定犯个罪共有的三大构成要件。《中国法学》是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的法学学术期刊,在各类评价体系中,影响因子长期稳居全国法学期刊排名榜首,是中国法学界最具影响、最具权威的学术期刊之一。该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关注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刊物的学术性,追求学术创新,为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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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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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学友,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助理教授,主要研究法定犯刑法理论,曾在《法学研究》《比较法研究》《法学》《法学评论》《中国法律评论》等法学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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