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风采

[二十大校友代表风采]田亚欣:群众的事没有一件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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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家事法官看似处理的都是一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每一件‘小事’对于群众来说都是大事。”党的二十大代表、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田亚欣一说起案件,就目光深沉。

任职期间,她入田间、走地头,带着团队跑遍了辖区的每个角落,倾听群众的呼声。她用最朴实、最接地气的方式办案,用群众看得清、听得明的方式审案,把各种复杂的纠纷死结理得清、理得顺,潜移默化引导当事人进行良性诉讼,用心让人民群众体会到法官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公仆情怀,让“家事审判”更有温度。此外,她还积极参与到辖区社会综合治理中,大力开展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搭建起了以法庭为中心、向各个乡镇辐射的诉调网络,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基层群众身边,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事事有回应,纠纷有人解”的目标。近30年来,田亚欣共审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3000余件,无一起错案,无一起上访、信访、投诉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了100%,调撤率达到了70%以上,主动履行率达到了85%以上。

像对待自己亲人一样对待民众

“我是农民的孩子,我了解农民的需求,我想为老百姓做更多事。”2013年,当时在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的田亚欣主动请缨前往甘亭镇担任甘亭法庭庭长,一待就是6年。对于田亚欣来说,马不停蹄地“上门服务”是一种常态——村委会、家门口、田地间、窑洞里……村镇处处都曾留下过她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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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亚欣和孟大娘在炕上聊天了解孟大娘生活近况

时年80岁的孟大娘养育了三个儿子,可他们都不愿赡养老人,当村委会干部为了孟大娘的事前来求助时,田亚欣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不能为了结案而办案,而是要找到纠纷的源头,才能化解矛盾。”田亚欣心里明白,孟大娘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生活保障,还需要儿子的关心和爱。为此,她一趟又一趟地前往三个儿子家中分别进行调解沟通。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持续调解,孟大娘和儿子们终于达成了一致的协议。“判决不是终点,为当事人打开心结,审判工作才算画上句号”——这是田亚欣一以贯之的审判理念。无论案件大小,能使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成为她作为一个法官办案的最终追求。

在涉及赡养老人的案件中,田亚欣倾注了大量心血,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经她办理的赡养案件大都得以调解或撤诉,老人们在她的一次次回访帮扶中安度着晚年。田亚欣认为:“要像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去为他们提供司法服务,这样你才能得到他的信任,才能燃起他们对法治的信仰。”

经验推广,“以上率下”

田亚欣善于总结,她以案件审判为指导,为基层提供更多可以推广、可以复制的经验。田亚欣现在的角色定位里多了几分“以上率下”。她带领全庭干警认真梳理过往案件,研究一审、二审案件的共性特点,提炼总结同类案件审理思路,形成了临汾两级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新模式。田亚欣还把聚焦家事审判、助力家庭建设作为一项司法使命和社会责任,主动与相关部门合作,构建起心理疏导介入家事案件审理全过程新机制,充分发挥了家事审判对危机婚姻的救治功能和对亲情的弥合功能。到今年10月底,心理疏导师参与家事案件调解110件,二审家事案件调撤率达68.7%。目前,心理疏导已全面覆盖家事案件审理,将在临汾市各基层法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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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亚欣在村里为群众普法

入党20年的田亚欣深知党员的责任与担当。临汾中院组建起了一支“春雨普法志愿服务队”,组织和带领青年党员法院干警一同走村入户,开展下乡普法宣传,积极解答群众咨询。为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因调解的让步而有丝毫损失,她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民事案件调解中推行“附判决主文”的调解,重点明确如不履行调解可能面临的后果。这一做法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当事人积极履行约定义务,使案件的申请执行率连年大幅下降,主动履行率最高时达到了97%。田亚欣认为:“只要你肯吃苦,肯真心实意为老百姓主持公道,给他们一个交待,你所办的这些案件,就能经受得住时间和法律的考验,也能经得住社会上公众对你的评判。”

“老百姓期盼的目光就是我们前行的明灯。”

田亚欣每天的工作都排得满满当当,即便这样,她也总会抽出时间与年轻同事们交心谈心,了解他们工作生活情况,充分释放温暖向上的力量。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胡玉姣这样说道:“类似婚姻、家庭以及邻里纠纷等案件,我们田庭长经常对我们说,大家不能为了结案而办案,我们要以‘案结事需了’的原则,让审判活动兼具理性和道德的平衡,让当事人心情舒畅,回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当另一位法官助理向田亚欣表达自己想要入党的心愿时,田亚欣语重心长地说:“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你得有充足的思想准备,如果没有坚定的信念作支撑,很难做一个好党员。”

“依法公正办案审判,是法官的职责所在;做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是党代表应尽之职。”当选党代表不仅让田亚欣感受到光荣的使命,还让她意识到肩上的重担。“作为一名党员法官,我的工作必须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法律增辉,老百姓对我们期盼的目光就是我们前行的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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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亚欣,女,1972年5月出生,山西洪洞人,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上海交通大学1993届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本科。1993年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山西省洪洞县建筑勘察设计院、洪洞县人民法院。现任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家事审判庭庭长。曾获“全国优秀法官”“山西省优秀法官”“山西省五一巾帼标兵”等称号。2020年1月15日,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2021年12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资料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人民法院报、山西综合广播、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等

整理|陈建美

校友总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