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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凯原涉外法治全球教席”聘任仪式暨“刑法大师课”系列讲座第二十讲举办
近日,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凯原涉外法治全球教席”聘任仪式暨“刑法大师课”系列讲座第二十讲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举办。

本次讲座特邀日本最高裁判所原大法官、东京大学和早稻田大学教授山口厚,以“日本不作为犯的现状”为题作专题报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孙长永担任主持人,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江溯,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苏青,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特聘教授于改之、副教授周铭川、助理教授蓝学友参加与谈。华东政法大学特聘副研究员周芊妤、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刘子瀚担任现场翻译。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凯原涉外法治全球教席”聘任仪式由于改之教授主持。她对山口教授加盟凯原法学院表示热烈欢迎,并向与会师生介绍了山口教授的学术成就、国际影响力以及对中日刑事法学术交流作出的贡献。

彭诚信代表学院向山口厚教授颁发聘书。
山口厚教授盛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深厚历史底蕴和国际化办学水平,并期待以此次交流会为契机,深化与凯原法学院的合作研究。
彭诚信对山口厚教授的加盟表示热烈欢迎。他同时指出,凯原法学院依托交大百年人文底蕴、顶尖师资及优秀生源,未来将进一步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
讲座由孙长永教授主持,他详细介绍了山口厚教授的学术成就,并热烈欢迎他的到来。
山口厚教授在讲座中围绕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及法律义务来源展开系统论述。在比较法层面,其指出德国刑法第13条与奥地利刑法第2条均以“法律义务的存在”及“不作为与作为的等价性”为处罚要件,但日本刑法缺乏明文规定,导致处罚依据需依赖解释论且受罪刑法定原则制约。在判例层面,最高裁“沙克蒂帕特事件”裁定虽确认了被告因制造风险并受全面委托而负有作为义务,却未提炼普遍性的义务认定标准,反映实务困境。在理论层面,山口教授批判了传统“综合考量说”的模糊性及“排他性支配说”的局限性,质疑其将“保障人地位”与“同价值性”并列作为义务来源的做法,认为此种路径无法证立不作为该当作为犯构成要件的正当性,且易混淆解释论与立法论。最后,山口教授提出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处罚核心在于“不作为与作为在结果惹起样态上的同视可能性”,该要件直接源于所适用的作为犯处罚规定本身而非其他规范。
江溯副教授高度评价山口厚教授关于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研究,指出其摆脱了德日传统形式主义的框架,以构成要件实现等同性与法益侵害为核心,契合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规范构造。
苏青教授赞同山口厚教授关于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实质化”观点,认为其能有效限缩司法实践中作为义务扩大化的倾向。苏青教授支持以“等价性”为核心替代因果支配论的论证方法,强调应避免通过因果关系判断推进可罚性。
于改之教授支持山口老师关于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实质化理论框架。她认为该理论突破了形式作为义务说限制,有效解决了无总则规定背景下的处罚正当性与等价值性判断难题,通过严格限定支配性要件可避免义务泛化并实现犯罪类型区分。于改之教授就以下两个问题与山口厚进行交流:一是对“结果原因实质支配“的严格解释是否会导致处罚漏洞,二是日本司法实务中对不作为犯量刑是否实际酌定减轻。
周铭川副教授赞同山口老师的观点,并在归纳山口老师观点的基础上,就传统不真正不作为犯论证路径的合理性等问题与山口老师交流。
蓝学友助理教授赞同山口老师的理论观点,并向山口老师请教了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分标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