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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建霖教授到访凯原法学院并举办学术讲座

近日,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建霖教授访问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特聘教授、副院长郭延军教授、院长助理张国斌副教授等热情接待了陈建霖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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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诚信代表凯原法学院对陈建霖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高度评价了墨尔本大学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教育与研究领域的卓越成就。彭诚信回顾了两校法学院长期以来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历史,指出双方在教师互访、学生交换、学术研究等方面已取得丰硕成果,为未来深化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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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霖对凯原法学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简要介绍了墨尔本大学法学院的最新发展动态。双方围绕教师交流互访、暑期学校项目、联合培养双学位等内容展开深入探讨。双方均表示,期待在现有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在涉外法治、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等更多领域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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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谈结束后,陈建霖教授为凯原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把法律作为社会事实状态的法学研究方法——以骗奸案为案例”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凯原法学院副院长郭延军教授主持,周铭川副教授、于佳佳副教授、徐舒浩助理教授及蓝学友助理教授担任与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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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霖教授以跨法域的“骗奸案”司法实践为切入点,结合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印度、新加坡等地的法律条文与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欺诈性交”在不同司法体系中的认定逻辑。他指出,法律不仅是文本规范,更是社会事实的映射。通过对比法教义学与法社科研究方法的本质差异,陈建霖教授强调后者能够弥补传统研究的不足,推动法学理论与实践的动态结合。

在讲座过程中,陈建霖教授分享了自身研究经历,鼓励学生从法律本质出发,关注社会现实与法律互动的复杂性。与谈嘉宾围绕“性自主权保护”“法律条文与实践的距离”等议题展开讨论,现场互动热烈。

周铭川副教授认为,陈建霖教授先后研究了商法、民法、刑法、环境法等多门学科,与国内学者一般只研究某一门学科有很大不同。他的教学和研究经历告诉我们,法学研究者也可以广泛涉猎各种学科并取得成就,希望同学们向陈建霖教授学习,认真研究自己感兴趣的科目。

于佳佳副教授表示,陈建霖教授通过骗奸案件的分析,展示了法律作为实践科学的特点。与刑法教义学侧重于理论体系构建不同,实践视角更注重案件在现实中的运作逻辑。以骗奸案件为例,在密闭空间、仅有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证明犯罪故意不能仅依靠理论推演,而需要从实践层面寻找证据支撑。如医生违反院规独自进行妇科检查的行为,正是通过实践中的具体情节来论证犯罪故意的存在。

徐舒浩助理教授指出,将法律作为社会事实状态这一命题有两个组成部分,一个是将法律的效力来源作为社会事实,一个是将法律的语言内容作为社会事实,这两者皆为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所接受。

蓝学友助理教授感谢陈建霖教授的精彩演讲,对他提倡的“把法律当作事实的研究方法”表示赞同,并从“事实性/规范性”“有效性/正当性”这两组区分视角出发谈了自己的一些学习体会。他认为,在把法律当作事实研究的过程中需要兼顾法律的规范性和正当性问题,尤其需要警惕法律的压制性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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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讲座互动活跃,反响热烈。

凯原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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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宸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