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凯原法学院高年级博士生党支部开展学习“两会”暨热议《民法典》主题党日活动
5月29日,凯原法学院高年级博士生党支部召开学“两会”主题暨博士生热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活动,学生党建指导老师朱春玲、辅导员及全体高年级博生党支部党员20余名同学参加会议,会议由2015级法学博士生郭东阳和2016级法学博生生夏艾明两位支委委员主持。
郭东阳首先向大家作此次《民法典》出台的背景介绍。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典》,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民法典》的颁布是党领导立法,切实维护人民福祉的具体体现,他表示作为一名博士研究生更应该在自己的学习、研究和未来的工作以及生活中进一步将民法典的精神贯彻到实处。2015级民商法学博士畅冰蕾也认为编纂民法典不仅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也可以健全和充实民事权利种类,形成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2015级经济法学博士生徐海宁从公权力与私权力的界限出发解读了《民法典》,她认为民法典完善了公权力和私权利的边界,保护和确认了私权利。就数据权而言,政府因为一些工作需要掌握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民法典》在出台前对公民隐私的保护比较笼统,公权力能够比较方便获取处理公民信息,民法典则赋予公民防御性利益。同时,《民法典》第1039条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扎紧了政府采集公民信息过程中的篱笆。2015级行政法学博士张洁莹针对目前网络热议的“离婚冷静期”提出了自己的解读,她认为很多人认为这个是对女性权利的一种损害,但实际上“离婚冷静期”只适用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并不适用,这就既需要《民法典》之后的实施过程中从立法论走向解释论,也需要看司法机关在一些实践中的具体认定。2015级法学博士吴瀛、张丽、张梦珺、畅冰蕾、王家骏、王晨竹也分别从自身专业角度对《民法典》进行了有深度的解读。
2016级法学博士夏艾明从宪法学解读了《民法典》,他认为我国《宪法》体现的一些集体主义精神和《民法典》体现的个人权利保护内容如何在之后更好地拟合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需要法学界给予更多的回应。2016级民法学博士纪闻认为之所以我国在拥有了诸多民事单行法的基础上仍然要制定《民法典》,是因为从规则制定层面法典化可以很好解决因为单行法之间不全面不协调的问题,完善民法法律体系,并进一步适应现有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16级经济法学博士唐士亚从《民法典》的里程碑意义以及博士生学习内容进行了分享,也对经济法通则的立法可行性提出了自己的见解。2016级法理学博士生桑田与袁利平分别从社会与法律互动维度、绿色发展原则对《民法典》分享了自己的观点。此外,2016级博士生云晋升、黄丽君、李晶、董明非、陈萍也从从自身专业角度进行了分享交流。
最后,朱春玲作总结发言。她对本次高年级博士生党支部主题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博士生党员要充分结合学科专业优势,创新党支部活动形式,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加强对时事热点的学习解读。
凯原法学院高年级博生党支部热议《民法典》主题党日活动,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切实实施民法典”第二十次集体学习精神的领悟与实践。也是学院推进学生党支部组织建设与专业实践的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