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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原法学院教师论文工作坊2019年第3期:人工、智能与司法体系大转型成功举办

11月6日,凯原法学院举办了2019年第3期的教师论文工作坊。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程金华教授围绕 “人工、智能与司法体系大转型”展开主题学术报告,彭诚信教授担任主持人,我院多位老师和同学参加了本期教师论文工作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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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金华教授结合自己在各级法院的调研实践,介绍了中国司法自动化取得的成绩,同时也表达了技术的推广对法院职能“异化”的担忧。基于这样的担忧,程金华教授将中国“智慧法院”建设放在更大范围的人类司法体系的位置中,探讨信息化和科技革命对人类或整个司法体系的冲击和影响,从劳动分工和资源配置的视角对人类司法体系类型做了划分:自然人工司法体系(进一步细分为外行审判体系和专家审判体系)、智能人工司法体系、人工智能司法体系,目前司法体系大转型属于从专家审判体系到智能人工司法体系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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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程金华教授阐述了基于司法体系大转型的背景下,法院功能的转变。法院的核心功能是纠纷解决,产生纠纷的本质原因包括信息不对称和对事实背后的规则不清楚,对于前者,法院可以通过组织纠纷解决,提供一个第三方平台,实现信息对称;对于后者,法院作为第三方给定一个事实:“我们的规则是这样的”,通过对规则的宣示来解决。法院作为一个组织,必然具有某种功能,从这一意义上来看,法院的去行政化具有多面性。

要实现法院的组织功能,需要建构大审判管理格局,实现有限资源的最优配置,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帕累托最优”。程金华教授认为对法院信息化建设要超越“技术主义”思考,要从硬件建设到软件建设延伸,在科技便利和体系异化之间实现平衡,认真对待异化的问题。法院司法体系的“中国模式”应当是“法官本位”加“法院本位”的双本位。法官的主体性、自主性、专业性决定了法官本位;而还有许多工作需要法院通过组织化的方式来实现,这就要求法院本位。

彭诚信教授进行了简要总结。在交流讨论环节,李学尧教授、林喜芬教授、王先林教授等分别从不同角度对论文作了精彩评析,现场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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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福磊
凯原法学院
张宸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