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凯原法学院举办“保险法主要争议问题”专题讲座
10月30日,“保险法主要争议问题”专题讲座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工程馆208教室举办。台湾铭传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林勋发做题为“保险法主要争议问题”专题演讲。本次讲座由上海交通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办、上海恒量律师事务所协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韩长印主持讲座。上海市律师协会保险法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恒量律师事务所主任谢贤林担任评议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讲席教授孔祥俊出席讲座,法学院部分校友和在校研究生参加讲座。
林勋发是我国台湾地区著名保险法学者,他长期担任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上海交大保险法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台湾保险法学会副理事长、台湾地区“行政院”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策进小组委员兼法案起草人。他在台湾地区保险法领域贡献杰出,著有《保险契约效力论》《商事法精论》等著作,在《政大法学评论》《保险专刊》等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数十篇,曾受托起草“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管理规则”修正草案、“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草案、“简易人寿保险法”修正草案等“法律法规”草案数十项。
讲座开始前,林勋发宣布向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图书馆捐赠其收藏的全部民商法学书籍。孔祥俊代表凯原法学院向林勋发表示由衷感激,凯原法学院的学生代表向林勋发献上鲜花。
林勋发以典型保险纠纷案件切入,探讨了再保险公司是否享有原保险关系中代位求偿权的问题。针对再保险关系,他认为我国《保险法》第29条的规定实际阻断了国内被保险人向国外再保险公司请求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的可能,不利于保护国内被保险人的利益,并介绍台湾地区“保险法”的相关规定。随后,林勋发结合保险相关工作与研究的经历,对两岸《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进行比较与分析。此外,他认为两岸保险法允许“被保险人同意”作为保险利益的例外,实际削弱了保险利益原则对道德风险的防范力度。而针对我国《保险法》第55条规定的定值保险,林勋发以船商未获取保险金而自沉船只的事件为例,指出定值保险作为损失填补原则的例外,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法律有必要作出更加完善的规定。最后,对于不足额保险,他认为以分摊损失为理由,强行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对建筑物足额投保不甚合理。因基于目前发达的建筑技术,火灾发生后建筑物主体仍然存在,并无多少损失。
在互动交流环节,与会嘉宾和观众踊跃发言,林勋发详细解答到场嘉宾与在座研究生提出的问题。谢贤林作为评议人,与在座同学分享自身多年保险相关工作的从业经验,鼓励在座同学加深保险研究、投身保险行业。最后,韩长印代表主办方向演讲嘉宾的精彩演讲及各位嘉宾和研究生的到来表示衷心感谢。
据悉,上海交通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未来将与相关机构开展长期的、积极的交流与合作,并不定期邀请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中有较大影响的专家、法官、律师进行专题讲座,为上海交通大学校友、在校学生了解保险法实务动态、相互交流学习体会提供良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