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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律师业”国际学术研讨会

已有律师近20万人的中国律师业面临急剧变革的转型期。面对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时代发展需求,中国律师也需要更多“走出去”并提供优质可靠的法律服务。法学教育亟需控制办学规模,提高办学层次,打造“国家队”。今天在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举行的“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律师业”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司法部司法鉴定局局长霍宪丹等法学专家这样认为。
据霍宪丹介绍,到2010年,我国已有律师事务所1.69万多家,律师队伍超过19.4万人。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内已经形成一个年创收近200亿的巨大法律服务市场,有100名以上的大型律师事务所达33家。目前已有20个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设立了295个代表处,有30多家国内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了分支机构。
霍宪丹表示,中国企业在迈出“走出去”的战略步伐中未能得到中国法律服务业的有力支撑和服务。一些对外投资项目的损失,不仅凸显中国律师对外法律服务的滞后,也表现在防控风险能力较弱、作用发挥的广度与深度均不足。法学教育业需要培养大批通晓各国法律、了解和熟悉国际经济惯例和游戏规则的高端法律服务人才。
我国法学教育近30年来发展迅猛。普通高等法学教育法律本科的全国招生人数已从1977年的223人增加到目前的10多万人;招生单位从1977年的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和湖北财经学院等3个法律系到今天的630多个专业。目前全国法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51.6%;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近万人。全国14.万多名检察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约占65%;其中具有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仅占3.9%。
霍宪丹认为,法学教育一直“给人一种混乱和无序的印象”,不仅形式多、规格多、层次多、渠道多和品种多,而且往往相互交叉、多轨并存。不少办学单位安于闭门造车,不以法律职业的实际需要和发展要求为导向,缺少全国统一的举办法学教育的准入条件和评价标准。
未来几年,法学教育面临着严格控制办学规模、提高办学层次的压力,必须下决心定期淘汰一批不适应需要和不符合条件的学科专业点。霍宪丹建议,调整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招生比例,逐步压缩学术类法律人才的培养规模,尽快取消法学研究生课程班,让法律职业共同体适度介入法学教育。同时,率先在中央一级由五所政法大学和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司法行政学院共同建立起国家司法学院,逐步在全国形成统一分工布局的政法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立一体化的应用类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律师业”国际学术研讨会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主办,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和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律职业研究中心协办,廖凯原基金会捐赠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