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要闻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研究基地理论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召开
9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研究基地理论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最⾼⼈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厅长陈宜芳,最⾼⼈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郭⽴新,上海市⼈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贺卫,上海市⼈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谈倩,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周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委书记解志韬等出席会议。史卫忠、周承共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研究基地(上海交通大学)揭牌。


史卫忠强调,检察机关与法学院校要充分发挥研究基地平台作用,实现理论优势与实务优势深度融合,共同推动新时代民事检察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行稳致远。他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立足民事检察监督实践,深入研究民事检察制度和民事检察工作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事检察制度自信。要坚持“构建民事检察知识体系”的目标导向,聚焦民事检察工作的基础性理论和发展中遇到的实践难题,产出优质研究成果,提供有力理论支撑,助力民事检察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要高质量推进民事检察研究基地建设,健全检校共建、横向协同、管理考核等制度机制,切实发挥基地高端智库作用,推动研究基地间建立统筹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一体化研究格局,深化交叉研究、互学互鉴,共同提升基地权威性和影响力。

陈宜芳指出,设立民事检察研究基地,是最高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检校合作,推动民事检察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推动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坚持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民事检察知识体系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民事检察的履职重点,实践难点,助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完善检校合作机制,严格执行检察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通过基地建设不断提升民事检察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郭⽴新表示,民事检察研究基地要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聚焦民事检察的基础理论、制度逻辑、规则体系、前沿发展的重大课题,持续产出高水平、标志性的学术成果。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聚焦虚假诉讼、民事裁判监督等实务难点、重点。基地要发挥好检校合作的优势,构建理论研究、实务实训双向共育的一体化育人体系,培育政治过硬、理论精深、业务精湛的复合型人才。

贺卫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向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最高检设立民事检察研究基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理论研究赋能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务实行动。上海检察机关将按照最高检的工作安排和基地建设的要求,积极参与、支持研究基地的建设,进一步统筹法学教育、学术研究、司法实践等各类资源,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上海检察实践。

谈倩指出,上海市检察机关将与民事检察研究基地深化属地联系,加强共研共商,推动检校合作走深走实。民事检察研究基地建设要完善协同研究机制,将一线办案痛点转化为理论研究课题。要打造开放的研究平台,对标新型智库建设要求,聚焦依法平等保护、民生司法保障、强化法律监督等主题。要畅通成果转化通道,将案件样本、实践经验优先转化为基地高质量研究成果。要夯实人才培养根基,进一步落实“双导师”制度,培育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复合型人才。

周承代表上海交通大学向莅临活动的史卫忠副检察长及各位领导、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他指出,民事检察研究基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的务实举措,为深化检校合作、促进民事检察理论与实践融合搭建了重要平台。研究基地建设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完善常态化合作机制,持续深化民事检察研究,为高质效推进民事检察监督贡献交大智慧。

揭牌仪式由解志韬主持。他指出,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和检察理论研究所的共同指导下,民事检察研究基地建设工作持续开展。本次民事检察研究基地理论研讨会,为研究基地建设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将认真落实相关要求,以基地建设为契机,深化检校合作,扎实推进民事检察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助力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
会议第二阶段是主旨发言,主题为“深化检校合作 加强民事检察知识体系研究 高质量推进检察研究基地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厅长陈宜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谈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杨东,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单平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王福华出席本阶段发言。主旨发言由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洪冬英主持。

会议第三阶段是专题研讨,主题为“高质效推进民事检察监督的理论与实践”。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主任周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郝振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海军,《政法论坛》副主编寇丽,《中国法学》杂志社副研究员赵毅宇,北京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张胜,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赵秀举出席本阶段研讨。专题研讨由西南政法大学原副校长、教授唐力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厚省对专题研讨进行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