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要闻

著名民法学家王泽鉴教授做客第216期大师讲坛

4月17日下午,上海交通大学第216期大师讲坛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文治堂举行。民法学界泰斗、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王泽鉴应邀做题为“请求权基础、案例研习与法律教育”的学术讲座。本次大师讲坛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日本研究中心共同协办。上海交通大学校务委员会专职副主任顾锋,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日本研究中心主任季卫东,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副院长程金华等一千五百余校内师生与校外学者、专家听取了本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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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锋致辞,对王泽鉴教授和现场师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介绍了王泽鉴教授对法学研究所做的伟大贡献及卓越的学术研究水准,并希望交大学子通过宝贵的机会,深入了解王泽鉴先生的学术洞见,扩宽学术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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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以线上参会形式致辞。他对王泽鉴先生的到来热烈欢迎,并向王泽鉴先生对民法的研究与教学表达了深深的敬意。他表示,王泽鉴先生的研究为广大法学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并鼓励参会者珍惜与王泽鉴先生共同探讨法学前沿问题的宝贵机会,期待与在座各位一同推动法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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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鉴教授在报告中从自己在德国学习的经历谈起,进一步引入请求权基础,通过案例深入讲解了请求权基础的建构,以及请求权基础的方法在解决法律问题中的应用。此外,他还通过多个案例细致介绍了请求权基础的思考模式,讲解了在请求权基础的方法应用中,找法这一步骤如何开展,检查的次序以及不同情况下进行检查的考量要素。在报告中,王泽鉴教授循循善诱地引导大家展开请求权与抗辩之间的对立性思考。王泽鉴教授还介绍了在法律教育应用案例研习的方法以及重要性,并着重介绍了鉴定型的案例解题模式。最后,王泽鉴教授对注重案例的法律教育提出殷切期待,鼓励同学开展自我学习,坚守法律人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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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卫东主持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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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副院长程金华参与了本次讲座的与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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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诚信教授表示,王泽鉴老师以请求权基础方法为核心的法律思维和法学方法使得包括其本人在内的广大学子深深受益。他强调了王泽鉴老师的案例研习在法律学习中的重要性,甚至可以说它是锻炼法律思维与学习法律的入门基础。最后,彭诚信院长对广大学子们寄予厚望,并对王泽鉴老师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与诚挚的美好祝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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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总结了王泽鉴教授对中国民法学的部分重要贡献:一是建构一个本土化的民法知识、理论及其应用的科学体系,二是以法释义学为中心,结合比较法与本土案例,其间贯穿法学方法论的运用,开创了我国民法学研究的新范式;三是在法学教育上,一套经典的民法教科书,并大力推行请求权基础的思维方法,及鉴定式案例研习的训练方法,惠及无数莘莘学子。他表示,王泽鉴老师在民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领域的成就熠熠生辉,是一座难以超越的丰碑,激励着众多后学致力学术,为中国构筑科学的民法学体系而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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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表示,王泽鉴教授本次讲座的核心内容是法律思维方法的训练,所传授的是一整套的法学方法论里面非常关键的内容。他提出,青年学子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本领的加强训练:一是法律思维方法的训练,二是法律操作技能的训练,三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学习与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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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从法学研究建设的角度发表了感想。她称赞王泽鉴教授作为华人民法学界的巅峰,是我们华人之光。特别是两岸民法在立法、司法等,都在方方面面受到王泽鉴教授所构建的民法思维体系的影响。除此之外,宋晓燕教授还从法律教育领域深入思考了高校对于学生培养方案的设计,提出了完善合理化法学教育体系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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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副院长程金华教授认为王泽鉴教授对“中国式法律科学”的创建作出了奠基者的贡献,对此表达了崇敬之情,并强调在法律学习中不仅是要掌握知识,更要强调方法,鼓励原创性思维。程金华教授建议年轻学子沉淀知识,掌握正确的方法,大量丰富实践,做有思想有内涵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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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话大师环节,现场师生积极互动,踊跃提问。王泽鉴教授对“当事人采用策略性诉讼下的个人间利益平衡问题”“请求权基础的理论的限度”“法院如何分配当事人之间找法义务”等问题进行了细致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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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最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与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副院长程金华共同向王泽鉴教授赠送大师讲坛纪念品与证书,以表达交大师生对王泽鉴教授的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日本研究中心
研究生院
李媛媛
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