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要闻

交大与纽约大学联合成立中美法研究中心

  2006年12月10,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纽约大学法学院中美法研究中心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法学楼模拟法庭举行成立仪式。来自上海市人大、法院、检察院、律师界、法学界,美国驻华使馆、驻沪总领事馆以及美国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美国在沪跨国公司等社会各界约60名嘉宾受邀出席成立仪式。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师生以及纽约大学法学院教师代表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

  成立仪式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伟教授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原校长、校务委员会名誉主任、谢绳武先生宣布中心成立。美国驻上海总领事季瑞达先生,原最高法院副院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上海交大李国光教授,上海交大法学院郑成良院长,纽约大学法学院院长代表柯恩教授等嘉宾先后致辞。仪式最后由谢绳武先生和季瑞达先生为中心揭牌。

  简短的成立仪式后,纽约大学教授柯恩,Frank Upham和William Allen分别以中美法律交流与发展,美国和日本的司法经验对中国的借鉴意义以及公司治理为题作了精彩的学术报告。报告会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与纽约大学法学院教师召开了座谈会,共商两院合作交流事宜。

  中美法研究中心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和纽约大学法学院共同建立。中心设在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中心的目标是成为中美法学界交流的桥梁和纽带,一方面为中国的法律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美国法知识与信息,一方面增进美国对中国法治发展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中心在管理上设共同主任,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和纽约大学法学院各任命一人。首任共同主任分别由上海交大法学院院长郑成良教授和纽约大学法学院柯恩(Jerome A. Cohen)教授担任。中心另设执行主任一人,负责日常工作,首任执行主任由上海交大法学院副院长周伟教授担任。

  中心的主要工作包括不定期出版关于美国法发展和中美法比较的论文、专著和其它出版物,举办关于美国法和中美法以及比较法研讨会和会议,与美国法律学会-美国律师协会(ALI-ABA)进行合作,包括共同举办美国法专题讲座。中心将考虑开设美国法选修课程,邀请纽约大学法学教授授课,并建立中美交换访问学者和学生项目。中心还将为中国的学术机构、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提供美国法资讯。

法学院 摄影:武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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