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记忆
从分设两地到独立办学
— 交大记忆1956年6、7月间,国务院和高教部对交大迁校问题进行了复议,研究结果是仍维持迁校西安的决定。但考虑到交大西迁后,上海经济建设同样需要高水平的工科专业人才,上海市委提议由交大负责为上海筹建一所新的电机机械大学。经研究决定,高教部部长杨秀峰转来周恩来总理的口头指示:“交大迁校,必须留一个机电底子,以为南洋公学之续。”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同年8月25日,经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同意,在交大校址又成立了南洋工学院筹备委员会。南洋工学院设机械、电机、仪表3个系,交大副校长陈石英兼任南洋工学院院长。
1957年春,中央决定全党开展整风运动。交大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整风精神就迁校西安问题展开鸣放,出现了该不该迁校的争议。学校党委和上海市委如实地向高教部汇报了鸣放的情况;中宣部也派人来了解情况,并向中央作了汇报。1957年4月21日,彭康在党委扩大会上传达了杨秀峰的电话指示:“迁校问题要让大家放。”4月25日,校党委扩大会决定由陈大燮、郑家俊、程孝刚、钟兆琳、邓旭初组成5人小组,专门集中群众意见及各种迁校方案,研究处理交通大学西迁问题。至5月18日,彭康在上海召开的校务委员会扩大会议上,代表党委常委会综合师生讨论的意见,归纳为两条: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现在以不迁为宜,同时将西安部分有步骤地迁回上海;高教部如果认为西北需要增加工科大学,可以在西安设一多科性工业大学,交通大学可以支援。会议还选派代表赴北京向国务院、高教部汇报、讨论迁校问题。同日,西安也选派代表赴京汇报。
交通大学就迁校问题引发的讨论,不仅事关交大,而且牵涉到地方和许多部委,周恩来总理决定亲自处理这一问题。6月4日,周恩来在国务院召开有上海、西安、中央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关于交通大学迁校西安问题的会议。彭康、苏庄、陈大燮、程孝刚等出席会议。会上,周恩来作了长篇讲话,他指出:
交通大学迁校问题,已牵涉到四面八方,好些部门和好些学校。考虑这个问题,应该瞻前顾后,左顾右盼,四面八方都考虑到。
1955年决定交大内迁,是根据西北工业基地建设的要求和离开国防前线的条件下提出来的,是必要的。1956年从十大关系、新形势新安排,是可搬可不搬,也可以由交大支援一部分。但是交通大学在西安已招收二千多名新生,西安校舍已基本建成,家也搬了一半,造船学院也分出来了。到1957年,是“骑虎难下”了。困难是由国内外、校内外许多原因造成的,影响很大。但我们不能从哪里来还回到哪里去,不能否定一切,不能否定院系调整的正确方针。
交大问题如何解决?着眼点还是从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一切为了更好地动员力量为社会主义服务,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大的不外两个方案(注:即以下所称的方针或大方案):(一)坚持搬西安,少数不能去的不勉强;要有多数人去,交大的老底子还保存。交大已到西安的八千多学生、职工及家属,经历了一年风霜是好的。现在上海余下的一千多名学生和几百位教职工,如果大家能接受,我并不放弃全搬的可能,年老体弱不能去的可以不去,有时去讲讲学。……(二)搬回上海,第一是由于交大搬不动,第二是形势也许可。新的形势,沿海与内地兼顾,上海还有需要。交大在上海60年,与社会关系密切,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有好处。但即便交大搬回上海,必须以最大的可能支援西北,否则无以对西北人民。搬回上海方针,还有三个方案。第一方案是多留些专业在西安。第二方案是全部搬回上海,一个不留。这恐怕不好,交大师生也于心不忍。第三方案是折中方案,向师生进行动员,愿留西安的可留西安。这样做,可照顾各方面,对支援西北人民有好处,对全国人民的团结有利,对交大也有利……
问题提到这里来,我不能不把问题全面讲清楚。由交大自己讨论,决定后再报高等教育部批准。我们是社会主义的学校,到处有内外关系,特别是交大一举一动,都会有很大影响,交大同仁一言一行必须照顾大局,一切应从团结出发。杨(秀峰)部长让我下决心,决心不好下,还要请大家再考虑。总的原则是求得合理安排,支援西北方针不能变。
国务院会议之后,高教部杨秀峰部长和彭康校长、刘皑风副部长和苏庄副校长等分别到上海、西安向交大师生传达总理的讲话。经过两个多星期的讨论,广大师生认为周恩来的讲话中肯、全面、客观,关心交大,信任师生,把交通大学的问题交给交大师生自己决定,既是对交大师生的尊重,也是对交大师生在政治上的考验。在高教部直接领导下,1957年6月23日校党委扩大会提出交大分设两地的新方案,7月4日校务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了新方案的细则,并于7月29日正式呈报高教部。新方案制定了“交通大学分设西安、上海两地,两部分为一个学校,一个系统,统一领导”的基本原则,对西安、上海两地专业设置提出了原则意见并作具体安排。
1957年7月3日,杨秀峰在上海召集上海造船学院、南洋工学院负责人会议,商谈两校与交大上海部分合并事宜。南洋工学院并入交通大学上海部分;上海造船学院和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合并,统一由交通大学领导,保留上海造船学院的校名(1960年11月30日,经教育部批准,撤销“上海造船学院”校名)。7月13日,由交通大学上海部分、上海造船学院、南洋工学院三校成立联合委员会,下设教务、人事、总务3个联合小组,负责并校的具体工作。8月28日,三校联合委员会举行会议,宣布上海部分的组织机构和各系、处负责人名单,成立上海部分临时党委。与此同时,在西安方面,将西北工学院的地质、采矿、纺织系和西北农学院的水利、土壤改良系以及西安动力学院的全部并入交通大学西安部分。
1957年9月5日,周恩来亲笔致函杨秀峰通知国务院批准交通大学分设两地的新方案。全文如下:
杨秀峰部长:
八月四日高教部报告和九月四日你的来信均阅。关于交通大学解决迁校问题及上海、西安有关学校的调整方案,前已口头同意,现再正式函告批准,请即明令公布,以利进行。
周恩来
一九五七.九.五
1957年9月5日,周总理亲笔记信
9月1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交通大学迁校问题的批复》,正式批准交通大学迁校及上海、西安有关学校的调整方案。至此,迁校、并校工作基本完成。交大上海部分共设机械制造、运输起重机械制造、电力工程、电工器材制造、船舶制造、船舶动力、动力机械7个系19个专业。交大西安部分共设机械制造、动力机械制造、电力工程、电工器材制造、无线电、水利、工程力学、应用数理、纺织、采矿、地质11个系23个专业。
1959年3月12日,中央公布在全国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名单,交通大学上海部分、交通大学西安部分列为全国16所重点大学中的两所。6月2日,教育部给国务院专门报告,提出交大两部分在专业设置和师资设备方面已初步就绪,且都有很大的发展和提高。由于两个部分规模都很大,距离又远,行政上再实行统一管理,有许多不便之处,拟将交通大学西安及上海部分分别独立成为两个学校。7月31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上海交通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9月5日,国务院批准谢邦治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书记兼校长,并参加上海市委为常务委员。10月10日,国务院任命彭康为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书记兼校长。
国务院关于交通大学上海、西安部分分别独立的批示
从全部内迁西安到一校分设两地再到分建两校,交通大学迁校问题最终得以妥善的解决,并实现了中央的决定和周恩来的指示,既支援了西部建设,又满足了上海需要,使交通大学这所国内外知名大学在新中国大地上发展成两所高水平的大学,且都列为全国高校重点建设单位。原教育部部长蒋南翔曾评价说,交通大学的迁校“是我国在调整高等教育事业战略布局方面的一个成功范例”。
作者:许雯倩辑自《三个世纪的跨越》(盛懿、孙萍、欧七斤编著)
单位:档案馆(党史校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