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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组织党支部如何避免沦为隐秘组织或“地下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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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新闻报道,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各式各样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不断涌现,成为大批高素质、高学历、高层次的创新创业人才的聚集区,也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最活跃的一股力量。与此同时,在“两新”组织中的中共党员数量也愈来愈多,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等问题日渐凸显,“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已成为新时代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领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任务。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下,如何扎实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如何有效调动“两新”组织党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如何真正发挥“两新”组织基层党支部在政治引领与组织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破解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坚持三个“统一”:坚持党建原则性与实践灵活性的有机统一、坚持意识形态感召力与制度激励驱动力的有机统一、坚持基层党组织“有为”与“有位”的有机统一。
坚持党建原则性与实践灵活性的有机统一
“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必须处理好全面从严治党原则性与实践创新灵活性的关系。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党管党的鲜明主题,其目标是形成从中央到基层从严治党的全面部署,即所有党组织必须毫无偏差地遵守和执行党的决议,所有党员必须按照统一标准严格履行党员责任与义务。党建工作通过自上而下、层层传递的方式得以贯穿落实。从党政机关到科研院所,从国有企业到街道社区,从农村党支部到解放军连队支部,党的建设要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形,遵守纪律不放松。换言之,从严治党,没有特殊,一视同仁。在这一大背景下,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客观要求。无论处于何种环境,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坚守党建工作刚性原则,履行责任义务不能有偏差,党内生活不能存在双重标准,党员要求不能有任何放松。
与此同时,传统党建工作模式与“两新”组织自身特质之间确实存在一定张力,亟待进行大胆灵活的实践创新。从组织性质来看,无论是非公有制企业还是新兴的社会组织,均属于在“体制外”运行的组织实体。“两新”组织业主和员工并不依赖体制内资源维持“生计”,而是通过市场机制获得自身发展的机会与空间。从权力结构的角度而言,“两新”组织不附属于任何政治组织,而是社会多元治理中的重要一方。因此,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或群团组织中所采取的党建工作方式未必真正适用于“两新”组织,传统的“嵌入式”、“说教式”、“行政命令式”工作方式亟待大胆创新,需要积极探索符合“两新”组织特征的融入式、互动式、开放式党建新模式。总之,这种创新既要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性与严肃性,又要能够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满足“两新”组织党建的实践灵活性与现实针对性。
坚持意识形态感召力与制度激励驱动力的有机统一
“两新”组织党建必须有效调动企业家和社会组织出资人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与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群团组织等事业单位不同,“两新”组织负责人许多不是党员,有些对党建工作存在某些误解,甚至存有一定抵触情绪。如若想顺利实现对“两新”组织的党组织全覆盖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私营企业家和社会组织业主的认可和支持尤为重要。如果不能得到他们的理念认同,无论是基层党支部的成立,还是党务活动的开展,均可能遭遇有形或无形的巨大阻力。例如,有的私营企业主认为企业的当务之急是生存发展,担心成立党组织会影响企业正常运营;有的社会组织负责人虽然同意成立党支部,但规定党务活动不能占用工作时间和机构场地。显然,“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离不开企业家或社会组织负责人的配合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