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研究”开题报告会在凯原法学院召开

5月4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研究”开题报告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召开。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叶必丰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马长山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范进学教授等作为评议专家出席会议。课题组首席专家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杨力教授对课题项目做了全面介绍。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张志军、主任助理王健,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建设处副处长高延坤、项目管理中心主任何屹峰,以及子课题单位代表上海市委政法委研究室副调研员姚晓菁,上海市司法局监督检查处处长、司改办常务副主任陈红蕾,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丁戈文,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戚永福和部分课题组师生共三十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彭诚信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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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延坤在致辞中首先对杨力课题组成为上海交通大学唯一获得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的课题组,以及该课题被学校认定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表示祝贺。他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研究这一选题切合当前的实际与未来的发展,同时该研究将破除司改综配改革的难点研究与学校交叉领域研究进行了有机结合。高延坤同时希望课题组增强创新性、针对性、实效性,对上海交通大学的人文社科影响力、贡献度话语权做出贡献,表示文科处将全力配合支持项目研究工作。

杨力介绍了课题组团队构成,子课题负责人以及外力平台支持的基本情况,从课题的总体问题和研究对象、总体框架与子课题、关键性问题及重难点、研究突破口与创新之处等角度对课题做了系统、全面地阐释。杨力指出,本课题根据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综合配套要求,特别评估与借鉴上海试点方案,从法学、管理学、社会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多学科视角,将上海司法改革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设置于经济转型、社会变革以及信息共享发展的宏观视野中,聚焦系统集成、共享思维、协同研究、风控并重的上海智慧,沿理论完善与创新、政策构建与推进、学科推动与发展的研究路径,分别从司法改革的时代背景与诉求、国内外相关经验介评与比较、上海司法改革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评估、优化司法权力配置发挥整体效能、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动态调整机制、案件的权重系数构建模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构建、刑事冤假错案预防体系等多个层面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评估与深度分析影响上海司改综配工程的各种制约因素,为完成“规范权力运行、深化科技应用、完善分类管理、维护司法权威”的上海综配改革目标提供理论支撑、比较经验、重点突破、难点分析的体系化支撑。 

与会评审专家对研究课题的总体设计和研究进程安排给予了充分肯定。评审专家一致认为研究课题兼具重要理论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开题报告论证充分,整体架构完备、逻辑清晰,视角独特,亮点突出,有机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学科之所长,跨学科研究优势显著。同时,课题研究目标清晰,指向明确,基础坚实,布局合理,具有充分创新性和引领性,体现出课题团队在司法体制改革领域的深厚积累和扎实准备,课题团队前期研究工作对上海司法改革经验把握精准,对全国司法改革脉络认识清晰,展现出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经验的良好结合。改课题研究团队成员横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司法实务机关,团队成员配备结构合理,理论界和实务界成员配比科学高效,研究力量充沛,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具有坚实基础。

同时,专家们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第一,进一步突出重点,围绕上海样本总结经验,尝试对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改革绩效进行评价,为全国司法改革探索机制与路径;同时关注一般性措施和制度构建,进一步坚实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理论内涵,探索在司法体制改革框架构建下提升理论阐释力,增强司法公信力可解释性。第二,聚焦改革开放长期性和持续性的特征,细化具体改革目标,将司法改革目标纳入具体研究范畴,深入探索和阐明改革背后的理论范式,以理论论证保障改革说服力,合理调动课题组成员配合度和积极性,借助立法等形式,重视通过全国人大保障研成果的可迁移性和推广价值。第三,契合社会发展方向,充分考虑智能辅助审判与大数据的社会应用价值;聚焦司法数据资源应用,为从信息化角度解决司法改革疑难问题提供新思路和新路径。第四,合理规划研究工作量,重点立足营商、人权、公开三个维度,从系统角度深入审视制度架构,充分利用大数据视角下的上海司法综改经验评价,深度考虑司法改革的传承与创新关系。第五,基于但不限于上海司法综合配套改革实践经验,拓展司法改革研究外延;同时,加强系统集成和理论阐述,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供理论支撑。

与会的张志军、王健、课题组成员等也与评审专家进行了互动交流。他们认为,改革需要明确目标导向和价值导向,要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目的,对于现有改革问题目标价值不适配的问题,需要实务部门对于司法改革中因价值不适配而导致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出具体思路和建议,并且需要进一步与其他司法部门进行沟通交流。

杨力代表全体课题组成员表示,有信心有能力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课题各项研究任务,将认真吸收各位专家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研究内容与思路,努力做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张翔
凯原法学院
许月
孙佳